第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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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事,不是第一次了。
我的人生,好像就是為了給我弟當背景板的。
林浩陽十八歲生日,我爸在五星級酒店給他搞派對,請了一堆人,風光得不行。
我十八歲生日,正好是他要考試。
我小聲問我媽,能不能買個蛋糕。
何敏正給他削蘋果,頭都不抬:“你多大了還過生日?耽誤你弟復習,這兩百塊錢拿去,自己買點吃的,別煩我?!?/p>
那兩百塊錢,像兩巴掌,打得我臉發(fā)燙。
林浩陽想要一萬多的限量球鞋,飯桌上提一句就行。
第二天,鞋就到了。
我上大二,電腦卡得作業(yè)都做不了,想換個新的。
我爸在飯桌上,當著所有親戚的面,把筷子一摔。
“換換換,就知道換!一個三本的,要那么好的電腦干嘛?跟你弟學學,人家只知道學習!女孩子家,這么敗家,以后誰要你?”
一桌子人看我的眼神,就跟看垃圾一樣。
我埋著頭扒飯,眼淚往肚子里咽。
后來,我暑假打了三份工,自己買了電腦。
何敏知道了,當著來家里的客人的面,指著我鼻子罵:“翅膀硬了是吧?出去拋頭露面,你是想讓人看我們林家的笑話?我們家缺你這點錢了?真是上不了臺面的東西!”
最可笑的,是林浩陽高考前發(fā)了點低燒。
我媽急得不行,親自燉雞湯,一天打八個電話,恨不得睡在他床邊。
我高三那年,燒到三十九度,自己去醫(yī)院打點滴。
我打電話回家,想讓她來接我。
她在電話里很不耐煩:“發(fā)個燒而已,多喝水,別那么嬌氣,我跟你姑姑做臉呢,沒空?!?/p>
那天雨下得很大。
我一個人舉著吊瓶,走回家。
雨水打在臉上,冰涼。
還有一次,家里保險柜被撬了,丟了我媽一條價值不菲的項鏈。
警察來調查,沒有任何線索。
我媽卻一口咬定是我偷的,因為只有我知道密碼。
她把我鎖在房間里,不給飯吃,逼我承認。
“說!是不是你拿了?你個小賤人,手腳不干凈,想錢想瘋了是不是!”
我哭著說不是我,她就用雞毛撣子抽我,身上一道道的紅印子。
最后,是我爸回來了,不耐煩地吼了一句:“行了!是我拿去送禮了,忘了跟你說!”
他甚至沒有一句道歉,只是嫌我媽丟人。
而我媽,也只是埋怨了他一句,就好像我白白挨的這一頓打,根本不存在一樣。
從那天起,我就告訴自己,林念,別再犯賤了。
他們不是你家人。
你就是個道具。
現(xiàn)在,這個道具有了大用處。
就在他們逼我的時候,我爸的手機響了。
是他公司的法務。
他走到一邊,聲音不大,但我聽得清清楚楚。
“對,就是這么個情況,你研究一下,怎么樣讓她認罪最合理,判得最輕?!?/p>
“最好是緩刑,一天牢都不用坐,錢不是問題?!?/p>
他掛了電話,走回來,像什么都沒發(fā)生一樣。
他公司的法務團隊,不是用來為我辯護的,而是用來研究怎么把我送進去,送得最穩(wěn)妥。
我看著他,心里的火苗,“噗”的一下,被一盆冰水澆滅了,只剩下黑色的、冒著煙的灰燼。